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占地补偿款不是“唐僧肉”
摘    要:山东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在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领域查办案件8件9人,办案人员警示村干部——占地补偿款不是"唐僧肉"。年届60岁的山东省临清市魏湾镇黄庄村原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黄永俊,因贪污国家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占用该村集体土地补偿款21万余元,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截至目前,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已在南水北调工程占地补偿领域查办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关 键 词:南水北调工程  土地补偿  办案人员  市人民检察院  农村干部  一期工程  村集体  临清市  黄春林  村支书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