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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监督客体之研究
引用本文:秦杏艳.民事检察监督客体之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9(32).
作者姓名:秦杏艳
作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民事检察监督的主体是唯一的即人民检察院,而民事监督的客体却是相对广泛的,甚至是全方位的。民事检察监督的客体包括民事审理行为、民事判决行为、民事执行行为、民事审判人员在民事审判过程中的廉洁行为等。通过对民事检察监督客体的确定和研究,并探寻其中的逻辑关系,可以使民事检察监督又好又快的开展。

关 键 词:民事检察监督  民事判决行为  民事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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