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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法治隐喻
引用本文:刘武俊. 和谐社会的法治隐喻[J]. 中国司法, 2005, 0(3): 88-91
作者姓名:刘武俊
作者单位:司法部研究室副研究员,北京,100020
摘    要: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高屋建瓴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所谓“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媒体津津乐道的一个关键词,一个充满温馨、具有亲和力的词语。“和谐”这一颇具东方智慧的词语进入了中国执政党的重要文件,成为重要的执政理念。同时,“和谐”将对政府公共管理乃至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和谐”乃是幸福之源,中国正走在通向和谐社会之路上。“和为贵”、“和气生财”、“政通人和”、“家和万事兴”……“和谐”这一中…

关 键 词:执政党  民主法治  执政理念  社会  政府公共管理  公平正义  有序  和谐  智慧  友爱

Implic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A Harmonious Socie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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