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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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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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四章 各少数民族的选举第五章 选区划分第六章 选民登记第七章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八章 选举程序第九章 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和补选第十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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