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2023年8月31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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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8月28日下午对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普遍认为,修改决定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8月28日晚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审议意见,对修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修改决定草案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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