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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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党发〔2023〕1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3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推进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落实落地的关键一年。做好“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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