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法》中的企业标准——对《食品安全法》第25条的注释与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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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艳林,杨觅玫,韩丹丹. 论《食品安全法》中的企业标准——对《食品安全法》第25条的注释与评论[J]. 法学杂志, 2009,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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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艳林 杨觅玫 韩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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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计量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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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标准化—知识产权与竞争政策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及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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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法》第25条对其作了原则规定。笔者从法解释学、规制经济的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性质、适用范围、制定的激励及备案制度等方面进行法条的解读与评论,旨在理清《食品安全法》与《标准化法》存在的隐匿冲突。为了防止这种隐匿的冲突转化为公开的矛盾和制度碰撞,笔者建议国务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时对此予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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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食品安全标准 企业标准 食品安全法 标准化法 |
On Enterprise's Standard In China's Food Safety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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