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国公局发〔2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和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师资队伍优化整合,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按照《关于建立公务员培训兼职教师暨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外导师师资库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7号)要求,经推荐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终审确定等环节,公务员培训兼职教师暨公共管理硕士(MPA)校外导师师资库(以下简称师资库)已正式建立,各地各部门共261名师资入选该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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