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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人暗改的机会
作者姓名:焦仁贵
摘    要:报上登过这样一件事:公共汽车上两名女乘客先后发觉自己的钱包被掏了,顿时车上议论纷纷。这时售票员说话了:“大伙儿挣点钱也不容易,积点德把钱包扔出来吧!”说罢随手关了灯。片刻,灯复明,售票员说:“请大家都往地上找找。”什么也没有。售票员见状,又“叭”的把灯关了:“再给您一次机会!要为这判两年就太不值了!”灯再亮时,一位失主在自己脚下找到了钱包。当灯第三次打开时,另一只钱包也找到了。(见《北京法制报》)售票员两次喊话是在反复做小偷的思想工作,三次关灯是给小偷三次暗改的机会。为什么不开着灯让小偷把钱包交出来呢?看来这位售票员是懂得一点儿心理学的。他知道那样做小偷不可能承认自己是窃者,更不可能把钱包交出来。正是因为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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