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建立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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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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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建立苏州太湖旅游开发区的请示》(苏政发[1992]46号)和《关于建立国家太湖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政发[1992]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江苏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为苏州胥口度假中心和无锡马山度假中心。苏州胥口度假中心位于苏州市太湖景区内,东起胥口镇西,西至渔洋山太湖边,北以塘河、蒋墩一线为界,南至长沙岛,规划面积为十一点二平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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