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法学体系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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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的概念包括双重含义,一是指作为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二是指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研究经济法学体系是在经济立法和经济法规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我国经济法学是门新兴的法律科学,许多基本理论问题长期处在争鸣,探讨中;经济法兴起初期,又大多集中于经济调整对象的研究,而对法的体系探讨就显得比较薄弱。对法的体系研究又以经济的“纵横统一”论为基础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分总则和分则两大部门;有的分引言、总论、附论、分论等几部分;有的以部门法分类,按章节排;有的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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