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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仰,破除邪教秘密崇拜
作者姓名:李向平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
摘    要:<正>邪教无不具有秘密社会的某些特征,离开了秘密社会及其秘密信奉方式,邪教的诱惑性与迷惑性就会大致消除。山东招远的故意杀人案,以其惨痛的事实说明了,任何宗教及其信仰方式,都应该是公共而开放的;任何一个宗教的信徒,同时也应该是一位守法的公民。

关 键 词:秘密社会  信仰方式  邪教  公开  崇拜  故意杀人案  迷惑性  事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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