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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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向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J].政治与法律,19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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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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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和特点。宪法修改草案正是以此为出发点,吸取了一九五四年宪法的主要经验,以新的形式和内容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确认并切合实际地发展了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的原则,同时也反映了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所具有的广泛性、平等性、一致性和现实性等基本特点和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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