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建国初期的“一长制”和改革中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作者姓名:孙强
摘    要:(一)1953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主要是东北、华北地区先后开始推行"一长制"(东北地区从1951年即开始推行).1954年5月28日,中央在批转华北局同年4月8日所作的《关于在国营工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中认为,目前国家有计划的建设已进入第二个年度,中央各工业部和各地区对国营企业的领导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