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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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 衡 张高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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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武警指挥学院研究生大队,天津,30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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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被害人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民法学界和刑事诉讼法学界备受争议的热门话题,也是法学界和司法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在此问题上立法的模糊,理论界的众说纷纭,司法解释的相互矛盾,法官判决的不一致,给司法实践和法律实务上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对此,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终于有了定论,但实践中附带民事诉讼因为由法院刑事庭审理,一些法院还是按照最高院刑事司法解释处理,而不予支持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本文在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含义和我国民事法律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上,运用法学基本理论和事实,深刻阐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确立并严格执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废除与法律相矛盾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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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 民事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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