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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邦科技有限公司诉李坚毅、深圳市远程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纠纷案》的理解与参照——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的认定
作者姓名:杜微科  高瞳辉  石磊
作者单位:1.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2.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摘    要:<正>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58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案例选编过程本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推荐,经过民三庭法官会议讨论,同意作为备选指导性案例推荐。最高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经讨论,认为该案例基本符合指导性案例的要求,经修改后送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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