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中弄虚作假的认定和相关注意事项——某协会不服某省民政厅《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复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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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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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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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简要某行业协会于2015年12月8日登记成立,登记管理机关为某省民政厅。协会成立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为张某。2020年5月14日,某行业协会向某省民政厅提交《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张某变更为贺某,“社团履行内部程序”填写为“通过协会成员选举产生”;并附随《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会议纪要》和《某行业协会会员大会签到表》等材料。其中《会议纪要》载明:“会议名称:会员代表大会;时间: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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