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诉的利益:判例与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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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翠.民事诉讼中诉的利益:判例与学说[J].人民司法,2022(16):8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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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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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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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司法实践现状原则上,任何权利求助人均有权要求法院对自己的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和裁判,仅极端情形下才存在例外。(1)这样的极端情形主要指原告毫无意义地利用法院程序追寻不值得保护的诉请。(2)为此,德国的判例与通说要求法院依职权审查诉是否具备“权利保护必要”(Rechtsschutzbedürfnis(3)),也即审查原告提请法院作成判决是否拥有值得保护的利益,(4)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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