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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合同成立标准探析
作者姓名:周寓先  郑帅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裁判要旨】合同的成立以各方签字盖章为原则,但在租赁合同关系中,由于续租合同具有特殊性,只要租赁物使用状态继续且出租人不提出异议,则续租合同自然成立。基于前述续租合同特点,在租赁期近届满前,出租人、承租人口头约定续租的,应当认定续租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即使双方约定租赁期届满前签订续租合同,未签订的也不影响续租合同效力,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不再续租的,应当承担续租(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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