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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违法承诺,劳动者有权“毁约”
作者姓名:颜梅生
摘    要:2012年2月,严倩到一家房地产公司应聘时,招聘经理告诉她,如果同意并出具"本人自愿不签订劳动合同,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的承诺书,就可以立即上班。当时待业在家的严倩立即答应,双方同时约定严倩的月薪为5000元。4个月后,严倩因旷工而被解聘。严倩虽无异议,但要求

关 键 词:房地产公司  劳动合同  劳动者  承诺书  双倍工资  违法  无异议  招聘  经理  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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