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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立法创下多个“第一次”
作者姓名:赵颖彦
摘    要:1994年由市人大财经委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外高桥保税区法制建设联合调研小组。1996年12月。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1997年元旦,《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公布实施,成为上海第一个地方性经济法规。此后,各地政府相继为当地的保税区立法。

关 键 词:上海外高桥保税区  立法  人大常委会  法制建设  经济法规  地方性  政府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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