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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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克明.开会与交流[J].人民司法,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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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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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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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应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教授、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法律研究计划主任罗纳德·布朗的邀请,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云峰为团长,对外贸易促进会副会长王守茂为副团长的中国法律工作者代表团,于1988年2月15日至21日到美国夏威夷州檀香山参加了主题为“如何成功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做生意,其机会与障碍,以及最近法律的发展”的“中国法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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