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社会竞争更加激烈,人们的利益冲突愈发突兀,致使纠纷不断,诉讼越来越多,且日益复杂化,而恶意诉讼现象亦日趋严重。恶意诉讼行为作为一种社会公害,扰乱了无辜人平静的生活,使其合法权益遭受不应有的侵害,破坏了社会秩序,浪费了国家审判资源。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恶意诉讼的受害人尚难以寻求法律的有效保护,以致恶意诉讼在社会中呈泛滥之趋势,使人们对法律的作用和功能产生怀疑。本文通过对民事恶意诉讼内涵进行比较研究得出较为恰当的界定,进而理性分析了它的成因,最后提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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