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工资改革方案实施程序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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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使工资改革工作能够有计划、有步骤、有领导地进行,现在对于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程序适知如下:一、关于工资改革工作的时间、步骤:1、中央各部门、各地区的工资改革方案,均须于七月十日以前下达,并报国务院备案。国营企业工人职员的工资改革方案由中央各主管部门分别下达到所属基层单位,同时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企业所在地的市人民委员会;地方国营企业工人职员的工资改革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下达;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工资改革方案,由中央各主管部尸了分别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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