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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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凤城市安置随军家属就业有新规定辽宁省凤城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去年底对安置驻凤部队军官随军家属就业工作做出新规定:有关部门每安置一名随军家属,并与用人单位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再就业办奖励300元;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每介绍一名随军家属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再就业办支付50元职业介绍费;凤城市三区以外的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市再就业办为被安置对象每人每月补助伙食费80元;市内周边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市再就业办为被安置对象每人每月补助40元交通费;市劳动代办所免费为下岗、失业的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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