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宪治 推进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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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尤俊意.实行宪治 推进法治[J].人大研究,2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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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尤俊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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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科院法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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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了宪法 ,不一定就是宪治 ;没有宪治 ,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我国宪政实践 ,任重道远●立宪制度 :1 954年制宪活动确立的模式——党要领导制宪 ,又不宜直接制宪——精神和原则贯彻在尔后屡次修宪过程中。●修宪制度 :1 982年修宪以来 ,修宪程序基本上步上了法制轨道。应对实体性内容的修改有所限制。修宪程序、技术仍有需要探讨和改善之处。●释宪制度 :释宪主体应履行职责 ,审时度势作出宪法解释。需要规范释宪制度。●行宪制度 :有必要设立一个实施宪法监督的主体机构 ,以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违宪审查与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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