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依据现行法律和工作实际 ,科学设立个案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交办案件——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常委会审议决定——责任追究。关于个案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由于缺乏个案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 ,各地人大做法不一 ,有的地方还创设了一些监督的“新形式”。我们认为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个案监督的决定之前 ,我们只能根据宪法和现行法律的规定 ,考虑个案监督工作的实际 ,本着用足现有法定职权的原则 ,科学设立个案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第一阶段 :交办案件。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受理的各种渠道的涉及司法机关的信访案件 ,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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