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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应对代表死亡的代表资格问题作出规定
作者姓名:胡平
作者单位: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摘    要:代表死亡后 ,代表资格是否终止 ,法律没有规定。通常的做法是 ,代表死亡 ,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随即补选出缺名额。这样做 ,似乎合情合理 ,但是否有法律依据 ?《代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二 )辞职被接受的 ;(三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 ;(四 )被罢免的 ;(五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六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此条并未规定代表死亡其代表资格终止。有人说 ,代表死亡但其资格仍在 ,理由是 ,有的英模人物死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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