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结合本地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武昌区环保局以案学法,深入讨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某混凝土公司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被武昌区环保局依法强制关停,就是一大典型案例。某混凝土公司是1994年武昌区首家招商引资的中港合资合作企业。该公司1994年8月投资1000万元,新建5万立方米/年熟料混凝土工程建设项目。当时,未申报环保审批手续。经反复宣传动员,公司申请补办。1995年3月11日,区环保局批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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