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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当确立适度竞争型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
引用本文:胡志海,邹宇婷,苍渊博.我国应当确立适度竞争型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J].科技与法律,2013(1):79-84.
作者姓名:胡志海  邹宇婷  苍渊博
作者单位:中共罗源县委组织部;华南理工大学
摘    要:从《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情况来看,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仍然存在着定位不清晰、组织行政色彩浓厚、权利滥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建立适度竞争型著作权集体管理模式,即对同一类作品只允许一定数量组织同时管理;并允许权利人平行授权,通过如此设置,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优势,使著作权集体管理真正成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沟通的桥梁。

关 键 词:著作权集体管理  垄断模式  适度竞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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