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级制度的改革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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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雪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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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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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规定是适应我国当初对民事案件要求不高的国情下制订的,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民事案件从性质和数量上都对民事审级制度有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审级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国情,为了更好地发挥民事审级制度的作用,为了更好地从程序上保证公正和效率,应当对我国现行的民事审级制度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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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审级 制度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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