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招商引资成为谋私工具——湖北省鄂州市原市委书记马荣华受贿案的警示 |
| |
引用本文: | 周泽春.谨防招商引资成为谋私工具——湖北省鄂州市原市委书记马荣华受贿案的警示[J].党建,2007(12). |
| |
作者姓名: | 周泽春 |
| |
摘 要: | 背景资料:马荣华,曾任湖北省鄂州市市委书记、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5年12月5日被刑事拘留,12月19日被逮捕。2006年12月30日,黄冈市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荣华于2001年1月至2004年7月担任鄂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万元人民币、1.9万元港币、2.6万美元。2007年8月21日,黄冈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马荣华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犯罪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