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工骑车上班进入厂区后摔倒的事实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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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平张昊天.对职工骑车上班进入厂区后摔倒的事实认定[J].中国检察官,2020(16):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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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平张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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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京市人民检察院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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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聂某原系某矿业公司所属物资公司北区仓储库仓库班职工,从事值更门卫岗位,该岗位的职责为:负责仓库班备件库区物资、人员、车辆出入库的登记审核及夜间库区巡视看护工作。某矿业公司《值更门卫岗位规程》对交接班制度作了“交接内容及标准”规定:双方交接班时要面对面,交接辖区的技防设施、物防设施、消防器材、基础台账、安全隐患、重点工作、卫生等,并共同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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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资公司 交接班制度 消防器材 技防设施 事实认定 备件库 出入库 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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