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跨地区有组织犯罪及其惩治与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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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秉志,赫兴旺.跨国跨地区有组织犯罪及其惩治与防范[J].政法论坛,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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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秉志 赫兴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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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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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组织犯罪是所有犯罪的最高组织形式。通常是指2人或3人以上,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结成长期同盟,共同实施犯罪的一种犯罪形态。对这种犯罪的惩治与防范措施,国内或地区内的主要有:对严重有组织犯罪进行刑罚处罚;在刑法中增加洗钱犯罪;扩大罚金刑及非法财产的追缴;加强证人保护措施等。同时,还应加强区际或国际的刑事司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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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组织犯罪,惩治,防范,刑事司法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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