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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制度应合情合理合法
引用本文:王工,李舍予.收费制度应合情合理合法[J].中国律师,1998(5).
作者姓名:王工  李舍予
作者单位:中国远见顾问有限公司
摘    要:近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我国律师事业有了重大发展。但是,关于律师业务收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笔者不揣浅陋,从下列三个方面略陈管见:一、律师业务收费应该“合情”何谓“合情”?笔者认为应从多方面予以理解,具体地讲,包括案情、行情和国情。就案情而言,传统的律师业务主要是国内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诉讼代理和刑事案件辩护,而今的律师业务已经渗透到参与国际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投资贸易和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非诉讼业务在经济发达城市已经占到律师业务量的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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