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合同的效力分析——试评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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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竹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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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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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条规定在法律实践活动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无论是学者的各家之言,还是法官的种种判词,都值得我们深思。关于违法合同的效力认定,理论界都认为不应该一律认定无效,但实务界(尤其是法官)往往因为没有确实的法律依据不得不认定合同为无效。本文试从比较各国关于该问题的立法例上,道出我国立法的缺陷,以及就如何完善该项立法提出自己的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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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效力 强行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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