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贿赂选举定性为何不一—评析破坏选举罪与侵犯选举权、表决权违纪构成之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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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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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一:某地区地改市后召开全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政府领导成员。原地区计划委员会主任宁某(党员)在得知自己未列入副市长候选人时,便先后指使甲县计划委员会赵某、乙县计划委员会李某、市人大代表王某、郑某、温某等,在选举中做其他代表的工作,将候选人李某划掉选自己为副市长;通过他人送给市人大代表柴某、胡某、吴某现金各1000元,亲自送给市人大代表潘某、王某、张某手表各一块,并企图通过张某送给20位代表现金20万元(未遂)。选举结果,宁某因仅得60票未过半数(全票共260票)落选。案例二: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副村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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