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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3号
摘    要:《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8年3月13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利部  规章  审议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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