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偶思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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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锦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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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权力机关既要有权,又要有力,才会有威。人大代表应该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而不应该是某些官员的传声筒。选票虽然薄如纱,但份量却重如山。差额选举中的候选人,个个都是竞争的对手,而不应该是陪衬。有时成千上万张选票,还抵不过一纸红头文件。不知道这是「法制」的悲哀,还是「人治」的欣喜。依法行使监督权,就象老师给学生批改试卷,没有必要看那个学生的眼色行事。因为有了质询,某些官员就震动了一下,如果使用撤销,罢免权呢?有的会可开,有的会可不开,而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是必须如期召开的会。否则,法律就要找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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