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民事立法及其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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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周录 马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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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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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管理振兴基金:《陕甘宁边区民事立法研究》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RW20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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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陕甘宁边区政权建立后,边区形成了以边区参议会行使民事立法权为核心,边区政府、边区高等法院、各县市参议会也享有一定的民事立法权的民事立法体系。边区民事立法活动经历了初创、发展与完善等几个阶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通过对珍藏于陕西省档案馆内与边区民事立法有关的史料和其他文献的研究,以期对科学认识陕甘宁边区民事立法活动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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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陕甘宁边区 民事立法 时代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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