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离婚判决的既判力及其程序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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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军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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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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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项目编号:13YJA82001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美国民事既判力理论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FFX013)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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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与普通民事判决相比,离婚判决的特殊性在于:判决内容具有复合性、裁判价值取向具有多元性、判决效力具有扩张性、裁判法律效果具有社会性。离婚判决的既判力有多种下位效力,其中,再诉禁止效力、遮断效力和预决效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结合离婚判决的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并要为受离婚判决效力影响的主体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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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判决 既判力 程序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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