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恒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有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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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敏翊,刘奇夫.徐州市恒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有新招[J].中国律师,19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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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敏翊 刘奇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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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你走进徐州市恒达律师事务所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25家企、事业单位,您会发现与该单位营业执照并排而挂的“法律顾问应聘书”上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协商双方同意,徐州市恒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某某担任该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字样。这是徐州市恒达律师事务所今年以来为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增强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聘用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的一项新举措,也是该所为适应市场经济大潮,努力开拓法律顾问工作新局面的一项创举。长期以来,有相当部分聘有法律顾问的企事业单位不能充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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