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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几点意见
引用本文:张宏生.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几点意见[J].法律科学,1984(4).
作者姓名:张宏生
摘    要:法学是一门悠久而古老的独立学科。解放后,法学在我国又有了新的发展。法学包括理论法学、法律史学、部门法学、国外法学和某些边缘学科。《法学基础理论》属于理论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它同部门法学及其他法律学科之间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部门法学是研究各自学科领域内的法律发展规律及其特征。理论法学研究的则是法律发展的基本原理、共同规律及其本质特征,它的结论和原理,对于部门法学的各个学科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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