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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应处理好三个关系
作者姓名:李跃  权龙选  朱道顺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十堰市张湾区委组织部
摘    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应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防与治的关系,做到防治并举."防",是指事前防范性监督.通过经常性的教育提高被监督者(即党政领导于部)的思想觉悟和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通过健全的制度,完善的机制,规范干部选任工作,防止任用干部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治",是指事后矫正性监督.通过严肃查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干部任用决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被监督者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促使他们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和纪律."防"与"治"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必须防治并举,严防重治,才能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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