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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理解公证在诉讼证明中的效力
作者姓名:
邓继好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学院
摘 要:
公证作为一种社会公信的证明活动,通常被认为有以下三方面的效力:证据上的效力、法律上的效力和强制执行的效力.①其中,证据上的效力又称作证据效力,被认为是公证的首要效力.
关 键 词:
公证
诉讼证明
法律效力
中国
证据效力
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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