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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之质疑
作者姓名:利子平  詹红星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及聚众斗殴等罪的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理。我国学者针对这种立法例在理论上称为“转化犯”。本文分析了“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理论缺陷和存在价值,主张否认“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存在。

关 键 词:转化犯  致人死亡  故意杀人罪  转化型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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