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执行终结的慎用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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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卫方 沈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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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雨花区法院!南京,210012(胡卫方),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南京,210012(沈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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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行难是法院普遍存在的现象。出于各种原因,执行法官对久拖未决的案件在无奈之下采取终结执行方式。此类案件虽属少数,但对当事人而言,其损害则是百分之百,公正的判决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执行制度之中应增设以下立法:在执行条例中增设执行期限条款;设立债务书制度;建立执行凭证制度;建立定期公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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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执行 执行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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