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世纪以来,作为文论核心范畴的文本被赋予了不同内涵:结构主义将文学文本视为封闭、静态的与主体无关的审美客体;解构主义将文学文本看作开放的、生成流变的和互文性的非物质存在;建构主义将文学文本作为主体生命的呈现符号和意识形态话语交织的空域。可以说,文艺理论中的文本内涵似乎处于钟摆效应中,无论是向内的文本封闭性和文本间性,还是向外的文本主体性和社会文化性,均被不同流派的论者所强调并阐发。新文本主义则抛弃文本和“世界”的二元划分,以“语境文本”范畴统合二者。追溯文本的原初意义可以发现,文本具有的物性和事性在深层维度上都浸透着语境性。文本天生具有语境依赖性,没有超语境的文本存在。文本并不是以自身作为一种存在的,而是在与其他文本的互动和关联之中生成的。文本并非对具体语境的描述,它本身就是构成具体语境的要素。以语境文本作为文学理论建构的范畴起点,可以重拾文学理论的审美价值维度、媒介多样性维度和社会文化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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