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分别是内地、香港两域维护国家安全的通用法和基础法,二者在指导思想、立法目的、法律性质、基本内容等方面具有趋同性,又在制定背景、立法技术、具体内容等方面不尽相同。藉由对两部法律的系统比较,本文分析了两域为实现国家安全的总体目标所开展的关键制度设计,并结论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从制定程序到法律内容都体现了对“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和中央保留管治权底线原则的坚持,因此堪称央地之间合意立法的一项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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