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代位继承权法律适用的再探讨——由湖北高院的民事裁定案引发的思考
作者单位:
;1.合肥市衡正公证处
摘 要: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不是基于继子女的固有权,也非完全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是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应为法律所明确赋予。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事实认定标准在客观标准难以标准化规定前,宜尊重当事人意愿,以意思表示形式化为要件,促进夫妻和谐和保障未成年继子女的健康成长。
关 键 词:
继子女
代位继承
有扶养关系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